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消息,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商务厅以及河南银保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指出,要从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持续推进生猪产业现代化等多方面,共同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中提到,当本地区能繁母猪存栏量月度同比减少10%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3个月以上时,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对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
要用5—10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市场周期性波动得到有效缓解,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产业优势更加突出,实现生猪产业由大省向强省跨越的目标。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快推广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生猪活体抵押贷款。对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深入推进生猪养殖保险,稳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根据生产成本变动对保额进行动态调整,增强保险产品吸引力,实现养殖场户愿保尽保。
意见强调,“十四五”期间,全省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400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少于370万头,后续根据猪肉消费和母猪繁殖率等变化动态调整。严格落实生猪稳产保供“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养殖场户保有量等指标任务下达到各省辖市、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各地要制定本地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省级定期组织对各地生猪产能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生猪产能调控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
来源:河南农业农村厅